鲜血溅在面庞,时间一长便渗进皮肤成了血痣。
原本他處处避让,不想让方霜见知晓这些事,怕吓着她,怕被她厌弃。事到如今,也不用避了。
“……血?”
“嗯,”他点点头,“我殺了他。”
“还有……其他家人。”
母亲、父亲、表兄妹们,还有沈宅的下人。
人有些多,他当时是第一次做那种事,费了好大力气。父亲母亲上了年纪,没跑多久就失去力气,很好处理;表姐表弟们一直哭喊着求他,发誓再也不会取笑他,他们像兔子一样上蹿下跳,很伤脑筋;至于下人,太多,他没一个个解决,全聚在一块烧掉。
他把所有人埋在玉兰树下,把自己也埋下,野心欲望同玉兰树长大,开出绮丽妖冶的花。
父亲母亲总是来到他梦中,辱骂他、诅咒他不得好死,他没什么感觉。
心里只想着,他要见到她,纵使千刀万剐。
既然他是书里的路人甲,最平平无奇的人物,既然霜见以后要嫁的是男主——那他就成为男主。
谁都不能拦他。
方霜见头皮发麻。
什么叫做“杀了他,还有其他家人”?她要被绕晕,不仅搞不明白,还隐约感到害怕不安。
“你到底是谁?”
“沈大。”
那就说得开。
其实她懷疑过那个总在卫昭的描述中一闪而过的沈大,但她怀疑的是沈大虐待沈二,没想到是沈大把沈二弄死,还借机上位。
“你本名呢?叫什么?”
沈知聿神色一滞。
“不記得了……”
“不記得了?”
“我有名字……只是,忘记了。”
他从小便明白,人总要失去什么。
妄图得到的愈多,愈遥不可及,失去的也愈多。
无论主动、被动,到头来他都觉得值得。他只是失去了亲人、自我,仅此而已。
得到的却是最为珍贵美好的时光。
于沈知聿,即他本身而言,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没关系,记得住所爱之人的姓名便足矣。
更何况他根本没忘记。
他是沈知聿啊,方霜见的丈夫。
他捂住胸口:“霜见,我还是疼疼……心跳得好快。”
他吻她脸颊,声音闷闷的:“今晚,能不能就在皇后娘娘这里?”
方霜见嗅到他身上清香,皂角的气味带了茉莉花香。
方才她与沈知聿泡了澡,帮他包扎了下身上伤口。她没刺太深,沈知聿抱她没多久脸上就有了血色。她已经习惯他离谱的自愈能力。
“江列岫晚上要过来。”
“……与你一同歇息?”
“不是。”
她摇头:“来陪我用晚膳。”
“那我就藏着,等他离开了再出来,好不好?”
“好不好?我不会被人发现的……”
方霜见只简单给他包扎了伤口,她担心沈知聿又嘎巴死掉:“你在这儿,我请不了太医给你看伤口。万一你身子受不住断气怎么办?”
“况且你现在身上缠满绷带,我也没兴趣与你抱一块儿。”
“就不能安慰下我吗?”
他抬手抚摸她鬓边发丝,附耳道:“我们方才经历了那般大的劫难,终于挺过来……”
“……”
对方霜见来说,是没挺过来。
本以为能回去,却发生如此大的反转。没了系统,她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,她对这个世界还是一无所知的状态。
沈知聿:“那个人走了
,是吗?”
方霜见:“……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