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。
江辞才刚穿上裤子,房门就被敲响了。
他穿着拖鞋去开了门,总不能是傅斯年来检查他穿没穿秋裤吧?
江辞嘴角撇了撇,并不愉快地走到床边理了理被子。
傅斯年跟在后面,他今天起的很早。
江辞坐在床边,“你来干什么?”
傅斯年蹲在地上,伸手去摸江辞的裤脚,确定人真穿了秋裤才放下心来,他怕江辞自己把自己冻死了。
看着江辞冷白的脚腕和单薄的身形,傅斯年难得有些心疼,青年本就不胖,又不好好吃饭,整个人显得有些瘦削。
江辞晃了晃脚,想把腿上存在感十足的大手踢开。
“我给你买了新鞋,穿上很暖和的。”
傅斯年声音清冷,语气却很温柔。
“我不要,你能不能别多管闲事?”
“很舒服的。”
“我就不。你给我穿啊。”
傅斯年的手温度很高,江辞的脚起来这么久已经冰了,硬是被捂暖和了。
傅斯年轻叹一声,他没做过这些,但他打算和江辞在一起了,凡事都有第一次的。
傅斯年打开鞋盒,他是照着江辞的风格买的,那是一双纯白的高帮鞋。
傅斯年将江辞的脚放在大腿上,慢条斯理地套上白色棉袜,想起两人的初夜,他现青年很偏爱白色。
是丝毫没有注意到江辞身上的黑色裤子啊!
傅斯年有条不紊地给江辞穿了鞋,又仔仔细细地把鞋带系好。
江辞穿着鞋下意识踩了踩傅斯年的大腿,他很不习惯这样,又是自己要求的不好反悔叫停,只能强忍不适受着。
他还没洗漱,也没管傅斯年,径直出去了。
傅斯年低着头,右手挡在大腿上,他刚刚起反应了。
江辞的脚很好看,足型优美,肌肤细腻,脚背上散布着黛青色和浅紫色的血管,脚趾圆润,整个脚掌都是粉色的,与傅斯年黑色的西装裤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握在手里,光滑柔软,冰冰凉凉的,宛如上好的美玉。
江辞脚两边的骨头特别明显,性感的不行。
特别是江辞刚刚还不屑地俯视着他,傅斯年亲手穿上的白鞋极具侮辱意味的踩在大腿上。
傅斯年闭了闭眼,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这些癖好,他只是单纯地想和江辞结婚而已。
庭院外,江辞已经吃好早饭了,他今天穿得很暖和,脸上都起了红晕,只是嘴唇有些干燥。
江辞坐在院子里喝茶,傅斯年就坐在他对面,好像是在手机上看文件?
江辞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,一只手随意滑动着手机,另一只手无意识地在撕嘴上的死皮。
傅斯年眼睛压根儿没在屏幕上,喉咙有些干涩,将杯子里的茶水一饮而尽。
轻巧的小舌湿润了干燥的粉唇,江辞动作大了些,唇瓣上冒出血丝,洁白的牙齿用力抿着柔软的唇角,轻轻摩擦,小嘴被弄得鲜红……
傅斯年放缓了呼吸,艰难地把视线移到别处,“静心主持让你陪我出去走走。”
江辞明显不相信,“让我陪你走走?”
“对,主持说你来这挺久了,带我四处逛逛。”傅斯年没有一点说谎的样子。
“不信,你可以去问。”
喜欢厌世的我和穷追猛打的他在一起了请大家收藏:dududu厌世的我和穷追猛打的他在一起了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