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马斯倒是走上前,检查了一下劫匪:“他已经晕过去了,报警吧。”
然後他又拾其那把被踢得高高又落下来的枪。
托马斯叹了一口气:“孩子们,待会警察来了不要说话好吗?听我的。”
两个小男孩点了点头。
玛莎那边已经报完警了,他看着新出现的这个同样是黑发蓝眼的小男孩,头发有些乱糟糟的,笑起来有一种淳朴的感觉。
“男孩,你叫什麽名字?”
“我叫克拉克·肯特。”
“好孩子,你怎麽会到哥谭来?”
“今天我们研学,我晚上偷偷跑出来了。”
玛莎有些惊讶的摸摸他的头:“好吧,哥谭的晚上可是很危险的,待会来我家喝杯热茶吧。”
克拉克懵懵懂懂的点点头。
警察来的很慢,还不如韦恩家的管家和保镖来的速度快,要知道只是在哥谭市中心,警局就在附近,而韦恩岛可是靠近城市边缘。
托马斯直接把处理後续全部揽在了自己身上,他一脸严肃的告诉警察,如果不是这个劫匪是个瘾君子拿枪不稳,那麽今天倒在这里的就是他们家三口了。
警察们沉默良久,表示会处理的,然後将劫匪带走了。
几天後,劫匪因精神不正常,不符合检察院起诉条件,被做出了不起诉决定,所以,他无罪释放了。
不过,现在他们还并不知道,现在,五人正在回家的路上。
布鲁斯还有些没有缓过来,托马斯坐在副驾驶,玛莎抱着布鲁斯,克拉克在一旁有些担忧的看着布鲁斯。
回到家後,布鲁斯总算反应了过来,他抱着爸爸妈妈,看着克拉克,有些抽噎的说着:“谢谢你救了我们。”
克拉克有些好笑的摇摇头:“这没什麽,我们就是要助人为乐啊。”
托马斯则是有些严肃的看着克拉克:“孩子,虽然无意窥探你的秘密,但是,你似乎有超越常人的力量和速度。”
克拉克的脸色有一瞬间的苍白:“我……”
“不要多想,孩子,你救了我们,我们感谢你还来不及,但是,作为大人,我们必须提醒你,这是很危险的,不要随意暴露给别人。”玛莎也接话道。
“是的,现在仔细回想,真是惊险啊,後续我会来处理的,你的父母和老师那边,我也会去说的,现在,孩子们,男子汉们,该去休息了。”
两个孩子在管家的带领下很快回房陷入了梦乡。
“托马斯,那个孩子……”
“我托人查过了,是个好孩子,不要紧的。”
“你说,那个劫匪是从哪来的人?是我们的竞争对手,还是什麽奇怪的人?”
“我们会差清楚的,只是,我担心布鲁斯。”
“明天开始,我们让布鲁斯学一些东西吧,我真担心……”
“好。”
“原来这就是你们的初相遇吗?”
迪克摇头晃脑的看着手上的相册。
“真是浪漫啊!”杰森也凑过来。
布鲁斯·托马斯·韦恩,aka蝙蝠侠,现在又被称为哥谭姑获鸟,今年22岁,已有两子。
理查德·格雷森,今年10岁,是马戏团“飞翔的格雷森”一家的最小的儿子,因为马戏团遭到威胁,被迫解散,他的父母受了点轻伤,认为这样颠沛流离的日子不太适合孩子,又有哥谭首富很喜欢这个孩子,就决定把这个孩子暂时寄养在哥谭。
杰森·彼得·陶德,今年7岁,是一个长大在犯罪巷的孩子,母亲因为身体不适,在韦恩的慈善疗养院修养,自己在韦恩慈善福利院作为义工,被做慈善的布鲁斯一眼看中,于是,也被带回了韦恩大宅。
克拉克·肯特,aka超人,新出道的大都会义警,今年23岁,和布鲁斯·韦恩是确定了好几年关系的恋人。
两人对视而笑。
倒也不算初相遇,倒是很久不见,久别重逢。
此时,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们身上,为他们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辉。
而在韦恩大宅外的哥谭,这座黑暗与光明交织的城市,今天也是阳光明媚,似乎在敬很多次的久别重逢。
当然,无数座的城市,也陆陆续续迎来了属于他们的久别重逢,或许是金色的闪电丶或许是绿色的戒指,或许是穿破云霄的利箭,或许是不朽的神话。
因为有了他们的守护,多了一份希望。
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,就像一本永远写不完的传奇之书,每一页都充满了爱丶勇气与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