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兆灵和罗栀齐齐地吸了一口气,也许是害怕,杨曜悄悄拉住了殷荔的手,殷荔瞥了交叠的手,决定随他去。
她心想,那丑陋的如同皮蜡一样的皮肤,千奇百怪的五官,臭气熏天的气味,奥菲利亚是如何下口的?
殷荔翻过历史资料,确实有人因为饥饿吃掉过异化物,但基本上很快就毒发身亡了,他们呕出粘稠的浓绿色混合物,全身血管爆裂,骨骼被胀开,像破絮一样从内向外撕裂开来。
人类对异化物有一种骨子里的排斥。
“我走了很多弯路才了解了一些皮毛。”
奥菲利亚开口,她想起她从腓斯烈王宫跑出来的一天,那天的雨如闷锤一样砸向地面,她金色的头发被打湿,贴着她纸一样苍白的脸上。
在离开王宫的前一个星期,她于藏书阁中翻到了天书。
与其说是翻,不如说天书是“主动”来到了面前,本来她倚在窗沿边,正看着白鸽盘旋在空中,她的手里是蕾图斯帝国的历史书。
编著它的是蕾图斯帝国最后一位吟唱者,他翻过了穆斯雪山,在雪山之巅吟唱着他的诗,但突然过度闪耀的主星灼伤了他的眼,他失去了对光明的感知,他再也看不见了。
然而他却在失明的情况下,执笔编著了蕾图斯帝国的全部编年史,仅此一本,收录在腓斯烈王朝的藏书阁,现在在奥菲利亚的手里。
她在藏书阁里读了整整三天,期间乔治一世送来了一筐来自奥斯顿郡的樱桃,并嘱托她注意身体。
然而奥菲利亚废寝忘食,因为这不仅是一本编年史,还收录着历代蕾图斯帝王的书信。
作为一个妙龄少女,她对狗血八卦的兴趣更浓烈。
“我梦到了一个人,她告诉我,我应该娶占卜官最小的女儿塔斯尼亚,她长着我不喜欢的浅紫色头发,说话时甚至不敢直视我的眼睛,我怎么可能喜欢她?我爱的是她的姐姐弗弥斯,她长着海藻一样的黑色长发,笑起来时眉眼弯弯,她才是我命中注定之人。”
这是蕾图斯第六代帝王拉菲伦的日记。
“我娶了塔斯尼亚?我为什么会娶了塔斯尼亚?!我明明爱的是她的姐姐,可是我为什么会将代表皇后的橄榄花环递给了塔斯尼亚?”
“我不忍看见弗弥斯破碎的目光,但我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起了塔斯尼亚的手,我在干什么!”
过了三个月。
“弗弥斯消失了,塔斯尼亚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,她愿意放弃一切追随她而去,我并没有任何波澜,直到我在寝宫里翻到了还未来得及送给她的情书,上面写着
——为了弗弥斯,我愿意抛弃我的王冠,变成她豢养的夜莺,只为了能日日夜夜陪在她的身边。”
“我居然这么爱过她?她长什么样?我想不起来了。”
又过了一年。
“弗弥斯是谁?奇怪的名字,塔斯尼亚没有姐姐。”
三年后。
“我爱塔斯尼亚,爱她的一切,爱我们的孩子。”
奥菲利亚心想果然是个负心汉,她饶有兴趣地往下读,拉菲伦很喜欢记日记,他事无巨细地记载着他与塔斯尼亚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