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我姐姐的命,谁来抵呢?
瑾妃像一条濒死的鱼,猛烈挣扎起来。
我的视线落在她大张着的嘴里,短如蠕虫的舌头,黏腻地上下蛹动。
太难看了。许小瑾。
「啊!啊!啊……」
话未说完,她的血就溅到我脸上,温热的。
是我及时打了手势,让刽子手动了手。
她的头骨碌碌滚到我脚边,一双妙目,无神地望向蓝天。
一个在上,一个在下,两双不瞑目的眼,遥遥相望。
——英雄所见略同,初次见面,鄙人许小瑾。
那年,她笑眯眯地,往我怀里塞了一个橘子。
许小瑾,恭喜你啊,得偿所愿。
那个橘子,早已经被我放烂了。
一百六十七
过去侍奉我的贴身宫女小桃,自大火后便出宫嫁人。我说我去御花园走走,便在御花园遭到不测;我让她倒掉的熏香,她一声不吭,日日点着。我早该想到,她骗了我。我当她是个呆瓜,原来我才是那个大呆瓜。她是我最容易碾死的蚂蚁,但我不能,因为顾岑活着的时候,总是看着我。我不能让顾岑看出端倪,只好忍气吞声地等。
等到今日,我终能命人去取她的性命,甚至懒得过去看她。
人碾死一只蚂蚁,不会蹲下来,细细观察蚂蚁的死状。
太子十七即位,我垂帘听政,我爹依旧是当朝宰相。
我站在权势的最顶端,畅快啊,畅快!
何必承欢身下,踩在顾岑的骨灰上,那才叫畅快呢!
长公主惊闻弟弟逝世,连夜赶回京城。
我喜出望外,还想着要去找她,她却上赶着自投罗网。我太高兴了,甚至等不及她到京城,就已经安排好了人手蛰伏在必经之路。我迫不及待要同我姐姐和女儿相见,所以在此之前,我一定要亲手送她上西天,没有了顾岑做她的保护神,她简直就是待宰羔羊。
有歹人劫持了长公主的马车,为首的人揭开面罩,她面露震惊:「是你!」
我微微颔首,简直抑制不住脸上的笑意:「长公主,好久不见了。」
生死面前,人人平等,视人命为草芥的长公主,竟也会如此惊慌。
「是不是你把他杀了!」长公主艳丽无双的面上尽是惊恐的泪水。
我被她逗笑了:「顾纾,多年不见,你变得更蠢了,净会问人废话。」
太令我失望了,我以为她会亮出什么底牌,原来她离了顾岑什么都不是。
他们姐弟俩,操纵着后宫女子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,高高在上宛如神明。
我还以为,她有多厉害,有多玲珑的一颗心。
厉害的从不是人,是权势,有了权势才厉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