琼鼻樱唇,凤眼微挑,肤若凝脂,身段窈窕,唯一不同,是她眼尾有痣。
故总有人替她惋惜:白璧微瑕,到底比不得无瑕的美玉,她是注定要败。
然而三月之后,恢复了神智的她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乾坤,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。那晚的一鸣惊人并非误打误撞,她竟确是个大器晚成的天才。仅仅三个月时间,便在京中混得风生水起。
我展开了桂花买的报来看,却看见我姐姐的大名,正招摇地出就在那报上:
江淮北棋艺平平,但自创了几类风靡京城的棋种,一夜之间备受棋友仰慕;
江淮北心灵手巧,擅于研磨色泽美丽的口脂作礼相赠,以此讨得贵妇欢心;
江淮北精通音律,她的曲风极具开拓性,原创的词亦朗朗上口,风靡一时;
这不算她的强项,让她名扬京城的功臣是她写的话本。
她写一群魔法师骑着扫把在马车壁上撞出一片新天地;
她写一只猴一头猪一条河妖与一位和尚去西天求真经;
她写普通人误入藩国的蒸汽朋克世界一步步成为真神;
京城大大小小的茶馆,但凡有人在说书,那么极有可能是在说我姐姐写的书。
她的故事是那样天马行空,有的戛然而止,叫太监,有的再不更新,叫天坑。
这无伤大雅,天才总有一些小小的怪癖,这反会让许多人觉得她单纯不做作。
我捏着报的指尖因过于用力而微微泛白,不可思议,她的一切超出我的认知。
瞧她平日在我眼前嚣张跋扈的模样,我本以为她是个头脑浅薄的蠢货,不想是有真本事。
一个人的精力有限,在专长上只能从一而终,就像我学舞,其他就稍逊一些,她却不是。
她什么都会,什么都懂,简直不像人,以天才来称呼她并不恰当,因为她全能得近乎神。
诡谲、恐怖、不合常理。她长成一个巨大的阴影,将昔日属于我的光彩吞噬殆尽。
新的说法甚嚣尘上:白璧无瑕,未免过于不近人情。白璧微瑕,那才是真的漂亮。
我万万没想到,那颗痣,会是推她迈向「京城第一美人」这个名号的最后一双手。
十
三月后,当我再赴尚书家中的赏菊宴时,我姐姐身侧已挤满了讨论剧情的人。
我孑然一身,默默端坐在亭中,故作平静地探出身子,给池塘的锦鲤喂鱼食。
她在人群中朝我远远地投来一瞥,诡笑着张了张口,我读出了她无声的挑衅。
我、赢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