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埋葬了我妈的尸体,成了杀人犯。
虽然贫民窟内没有律法,可那男人有点权势,联邦发了缉捕令,那地方不能待了,于是我逃了。
我从四区逃到了一区,靠偷靠抢,勉强活了下来。
没有药,我有很多次都怀疑自己会被活生生地痛死。
其实一开始我也不在乎的,狗屁的世界,不活就不活了。
可后来我遇见了一个人。
她说她叫沈因月,是个孤儿。
那年她十四岁,我九岁。
她把昏迷的我捡回了家,每天给我做饭吃,给我买新衣服,为我梳头洗澡,教我读书写字,说以后要供我读大学。
我说我是杀人犯,她摸摸我的头。
我说我迟早会死的,她说我会想办法救你的。
我犯病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说好痛啊姐姐,她紧紧抱着我,眼泪落在我脸颊上,滚烫滚烫。
我不肯在白天出门,不肯跟她扯上关系,因为我不想要她背上窝藏罪犯的名声。
我想不到什么可以报答她的,我只能努力听她话。
她要我学的我都去学,她把我教得很好,她是那样阳光开朗、善良温柔,我曾经以为,世界好像还行。
我知道自己从小就聪明,我自学了很多技能,读书的同时帮她一起养家糊口,她高兴地说我以后一定能成为大科学家。
她的功夫还特别好,虽然我没见过她主动打人,但是她和别人打架从来没输过。
她问我以后想做什么,我想了想说,想成为能赚大钱的人。
她笑了笑,说好啊,那我可以当你的保镖。
我说我才舍不得,姐姐以后就当我的老板,我赚的钱都给你。
她笑得更开心了。
为了我的药,她打了很多份工,每天都很辛苦很辛苦,她的钱几乎都花在我身上了。
我们像是泥沼里生出的一对蘑菇,她是大蘑菇,庇护着我这朵小蘑菇。
十八岁那年,我突兀地开始吐血,昏迷,迅速消瘦下去。
基因病爆发了。
她急得团团转,四处碰壁之后跑到七区拦住了正在义诊的章献。
她说,求你救救她。
章献说着不救,来看我之后一脸凝重。
原来之前我吃的药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止痛药,如果不能彻底治愈,我活不过半年。
她慌了,问怎么样彻底治愈。
答案显而易见,大笔大笔的钱,买来昂贵得难以想象的药剂以及仪器。
事实上,如果不是章献,我们连接触到这种仪器和药的渠道都没有。
我张了张嘴说算了,我们不治了。
她不理我,转头对章献说,我去想办法。
章老头也不理我,转头在七区一间小诊所给我布置了个临时病房,没好气地说:「我先垫着钱,你给我好好活着,哪有和医生说不治了的道理。」
我在那间小小的病房待了很久,大部分时间都是昏迷的,我意识模糊,精神涣散。